上海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公约
1.学生公寓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分配好的房间床位,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入住、调整、退宿需有校方盖章的调(退)宿申请单至宿管部办理相关手续。
2.遵守作息制度,公寓楼大门早上6:00开启,晚间24:00关闭,晚归者需在值班室出示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3.公寓暂不实行熄灯,建议学生每天23:00关闭室内照明灯,为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有学习需要在不影响其他学生休息的前提下,可开启桌面台灯或小夜灯。
4.应保持学生公寓房屋结构与外观完好无损,爱护学生公寓内、外各项设施设备,发生损坏要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应保持学生公寓楼内、外环境整洁,自觉爱护绿化。除公共区域卫生由公共服务人员进行保洁外,学生公寓房间内部环境卫生由学生自行打扫并自觉维护。
6.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加强自身防范意识,随时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7.离开房间应关好门窗,带上钥匙锁上大门,电器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电源、拔掉插头后人员方可离开。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发生失窃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值班室。
8.注意防火。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自炊、点蜡烛、点蚊香、烧酒精炉等,发生初期火灾时应及时自救并报告公寓管理值班室或拨打119报警,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应及时撤离现场。
9.禁止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禁止在消防通道区域堆放杂物、停放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0.禁止赌博、打架斗殴、吸毒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
11.禁止随意张贴海报、广告、横幅,擅自散发传单、非法聚集、蓄意滋事。
12.禁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的物品,不得在楼内做实验。
13.禁止私拉电线、公寓内使用电吹风、加湿器、冰箱、电饭煲、蒸汽电熨斗、电台板、电热杯、蒸蛋器、电风扇、吸尘器、烤面包机、加热类热水器、电磁炉、酒精炉、取暖器、电炒锅、电热棒、电热毯、洗衣机、高压锅等电器,违规使用上述非安全器具,发现一律没收处理,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14.在公寓安全及内务检查中发现您室户使用了违章电器,宿管员有权没收该电器并以处理,不予归还。
15.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停。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空调长开现象。空调设置温度应为: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
1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在公寓公共场所乱画、乱写、乱贴;不大声喧哗、
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扔烟头、禁止在室内抽烟。不乱窜学生各区域。不带盒饭进公寓用餐,公寓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装袋后自行放入楼外指定的分类垃圾桶内,不得放在楼道内、不得将垃圾倒入马桶内。不得在公寓内饲养任何小动物,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公寓。
17.住宿学生凭学生一卡通进入公寓楼;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或留宿异性同学或访客;禁止在非规定时段内于异性楼层逗留;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寓。
18.亲属探望,来访客人出示相应证件后并在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会客方进入公寓需在学校指定的一楼“书院”会客间进行会客,会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末:9:00-21:00。
19.施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要进入学生公寓内,需经校园服务中心办理《施工证明单》后至指定地点直接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并应于17:00之前离开公寓楼。
20.个人必需妥善保管和使用学生公寓钥匙,不得自行调换和私配。遗失钥匙需到校园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成本费用。借用钥匙需到公寓管理值班室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时间(10分钟)内归还,不得借用非本人居住寝室钥匙。
21.学生应合理使用公寓楼公用冰箱,冰箱内仅允许放置“奶制品、饮料、水果”,若发现其他物品一律没收处置,不予归还。
22.禁止学生在公寓楼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性活动。
23.支持和配合学生公寓服务部门,积极参加公寓文化建设。